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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職場霸凌 該怎麼辦?

「職場霸凌」是近年職場逐漸被重視的人際關係問題,小則影響同事間的感情,大則可能損失人才,影響到公司運作。

面對職場霸凌,「預防」永遠是我們優先考量的課題,這篇要告訴你「雇主如何預防、建立職場霸凌處理步驟」以及「職員遇到職場霸凌,該如何自救」

何謂「職場霸凌」?

「霸凌」(bullying),是一種持續性的肢體、語言等攻擊,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孤立及受傷,且因雙方地位、權力、體型的不對等,讓被霸凌者長期處於身心壓力狀態。

「霸凌」可以發生在任何場所,如發生在校園,稱為「校園霸凌」,如發生在職場,就稱為「職場霸凌」。「職場霸凌」的霸凌者可以是雇主、主管,也可以是同事。

雇主有責任預防、處理「職場霸凌」

依照民法第483條之1:「生命、身體、健康有危害之虞者,雇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也規定:「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依上開法律規定,雇主有責任提供勞工一個安全的職場環境,並積極規劃及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來預防及處理「職場霸凌」。

雇主具體預防措施為何?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1. 辨識及評估危害。
  2. 適當配置作業場所。
  3. 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
  4. 建構行為規範。
  5. 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
  6. 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
  7. 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
  8.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上開各款具體內涵,可以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另外,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2項規定,如果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即「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於勞工人數未達100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發生職場霸凌時 雇主的法律責任

  1. 「職場霸凌」所造成勞工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屬於「職業災害」,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有提供必要醫療費用補償、工資補償、失能補償,或死亡補償的義務。
  2. 如雇主未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等規定妥善規劃規劃及採取必要措施,可能會被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3. 對於勞工因職場霸凌致其生命、身體、健康等非財產上權利所受損害,未妥善規劃及採取必要措施得雇主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如果被害勞工因受不了「職場霸凌」而離職,法律上屬於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或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4項規定給付資遣費。
  5. 如雇主怠責情形嚴重,甚至坐視不管,讓職場霸凌持續發生,最終導致被害勞工受傷或死亡,還可能涉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刑事責任。

遇到「職場霸凌」的自保方式

如果不幸遇到職場霸凌,務必做好蒐證工作,除了利用手機錄音、錄影蒐證,如有機會,務必向周遭親友求助,並尋求專業人士(心理諮商師、律師等)協助。

▍李明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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