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擴大遺囑自由。原來法律規定兄弟姊妹也有第四順位之特留分,但鑑於現今社會兄弟姊妹手足情誼不再似往日緊密,且因兄弟姊妹特留分之規定造成更多訴訟紛爭,為了改善舊有弊端,新法的走向實足肯定。
本次修法主要影響單身貴族與頂客族(無子女且父母已過世者),讓他們能透過遺囑自由分配財產,不必再被迫因特留分規定而需要給兄弟姊妹。但須注意者,有寫遺囑規劃其他分配者,才不須分給兄弟姊妹,兄弟姊妹亦不能要求特留分,但是,兄弟姊妹的應繼分規定仍存在,若均無規劃也沒寫任何遺囑的人,其它前順位繼承人皆無者,最後分配還是會到兄弟姊妹身上,此點要提醒大家注意。
黃律師幫劃重點
至於本來已撰擬好遺囑者,若有子女的人基本上不需更動,直接按照原定分配即可。除非需要寫到全部很周全,且一點遺產都不想留給自己兄弟姊妹者,才需要增加遺囑條款。 但若是明確知道自己單身無子女,不想留給兄弟姊妹,但想要留給真正在身邊照顧自己的人,例如配偶、伴侶或摯友,甚至是看護傭人等等,請盡快著手遺囑的撰擬,其餘細節請找律師諮詢,幫您做完整的規劃,避免錯失新法的美意。
建議適視自身狀況及考量,如需辦理,請務必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效力及內容符合您的家庭需求與利益。想了解更多或預約諮詢請洽「如果更幸福-黃威如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