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特留份?
特留分的規定在於保障繼承人有特別專屬保留分額,能拿到最低限度的遺產。被繼承人可以自由以遺囑處分遺產卻不能剝奪特留分,特留分被剝奪者,法律有相關規定可要回。
目前民法中有規定兄弟姊妹為繼承人順序倒數第二,其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亦即分配時無前順位繼承人(且無配偶)時,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遺產的六分之一,立遺囑也不能剝奪之。
爭議點:
提議修法者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源於舊時代大家族觀念,已不符現代社會需求,不僅懲罰無子女者,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行法造成「單向繼承權」,且時代變化手足間情分淡薄,已無舊時代同舟共濟共享資源的狀況,強硬立法規定予手足特留分也背離國際情勢,其餘國家並無保障手足之特留分規定,且觀實務可知,往往因此產生更多訴訟糾紛,平常不太往來的手足在繼承發生時,反因而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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