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無常,常說明天與意外不知誰先到達,人生最後我們可自己掌控的事情就是寫好一篇遺囑了,但要如何才能遺愛人間而非遺恨萬世,本文淺顯易懂介紹遺囑的法律上注意事項。
一、哪些人需要寫遺囑?遺囑有哪些法定方式?
任何年滿16歲且具行為能力的人都可以立遺囑。若您希望避免遺產糾紛或調整法定繼承比例,建議您提早規劃遺囑。
因為遺囑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法律規定必須要式行為,民法第1189條明定五種立遺囑的方式,包括:
- 自書遺囑
- 公證遺囑
- 密封遺囑
- 代筆遺囑
- 口授遺囑
本文先針對常見的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做說明。
二、自書遺囑要怎麼避免無效?律師可以幫忙哪些部分?
自書遺囑要有效,其重點有二:
- 在於立遺囑者必須親自用筆寫下遺囑全文,不可代筆或打字。若有違反,會導致整份遺囑無效。
- 筆跡是判斷的重要依據,且需記明日期和親自簽名。若有增減或塗改,則需在塗改處註明行數、字數,並再次簽名。若有違反,有法院認為會導致整份遺囑無效;但也有法院會視情況判斷是否影響整份效力,為了避免爭議,務必依規定製作自書遺囑。
律師可協助規劃遺產分配、提供稅賦和法律建議,確認遺囑內容符合法規,例如特留分的規定。律師也能協助認證自書遺囑或進行公證。您可委託律師保存遺囑,並在您去世後揭露其內容。律師也可擔任遺囑執行人,處理相關事宜。
三、公證遺囑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律師可以幫忙哪些部分?
(一)公證遺囑的製作流程:
- 指定至少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全程陪同
- 立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
- 由公證人記錄、宣讀、解釋
- 立遺囑人確認公證人紀錄無誤
- 在遺囑上記載年、月、日
- 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若立遺囑人無法簽名,公證人會記明原因並以指印代替。
(二)公證遺囑應注意事項:
- 若違反上述製作流程,會導致整份遺囑無效。
- 依照民法規定,見證人不得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繼承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血親、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血親、公證人或其助理或僱員之同居人。若有違反,會導致整份遺囑無效。
- 立遺囑人及見證人需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前往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若立遺囑人因病無法外出,可請求公證人到醫院或其家中辦理。
- 若遺囑涉及遺產處分,除了準備財產證明文件外,公證人還會要求立遺囑人準備所有繼承人的記載文件及未侵害其應繼承人特留分的證明文件。
- 若立遺囑人因病或年老而精神耗弱,無法清楚表達意見,只能聽他人指示回答是或否,或以搖頭點頭表示意見,則難以完成公證遺囑。
律師除了協助規劃遺產分配及處理稅務法律問題外,還可幫助確認遺囑內容合法性,準備公證所需文件,並擔任公證遺囑的見證人。
四、當立遺囑人若無法表達意思或書寫時,該怎麼做遺囑?
狀況一:立遺囑人無法表達意思但可書寫
律師可協助立遺囑人進行自書遺囑或密封遺囑。例如,律師草擬完整的遺囑文本,經立遺囑人認可後,由立遺囑人逐字抄寫或由他人繕寫,並向公證人陳述繕寫人的姓名和地址。
狀況二:立遺囑人無法書寫但可口述
立遺囑人可以透過代筆遺囑或公證遺囑來表達意願。代筆遺囑的規定見於民法第1194條,需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的見證人,由其中一人記錄、宣讀和解釋遺囑意旨,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日期和代筆人的姓名,再由全體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即完成。如果遺囑人無法簽名,可以使用指印代替。
狀況三:立遺囑人無法表達意思且無法書寫
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無法製作出有效的遺囑。
五、結論
在生命中,我們無法預知何時會面臨意外或生命的終結,及早規劃遺囑,可以讓我們面對死亡不會有太多遺憾。本文介紹了遺囑的法律注意事項,以及遺囑的製作方式和律師的協助角色。
- 首先,我們了解到任何年滿16歲且具行為能力的人都可以立遺囑,並且遺囑有多種法定方式,包括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等。
- 其次,自書遺囑的有效性要求遵循特定的規範,例如必須親自用筆書寫且需簽名等。律師在此可以提供相應的法律建議和協助,確保遺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接著,我們了解到公證遺囑的製作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包括見證人的選擇和程序,以及遺囑人和見證人需準備的文件等。律師在此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可以作為見證人,確保整個過程的合法性。
- 最後,針對無法表達意願或書寫的立遺囑人,我們介紹了不同情況下的處理方式,包括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和公證遺囑等。
總而言之,透過遺囑的規劃,我們可以在生命終結後確保財產的合理分配,同時避免可能產生的糾紛和不必要的糾紛。因此,撰寫遺囑是一個負責任且必要的行為,我們應該及早著手進行規劃,以確保自己的遺產能夠得到合理的安排,留下遺愛而非遺恨。若有制定遺囑需求的民眾,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除了減少稅務負擔外,更能確保遺囑合法性。
如果更幸福 – 黃威如律師